问:对经济困难学生有何解困措施?有哪些奖励、激励政策?
答:
一、助学方面: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学籍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申请“江苏省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人.年)。通过生源地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是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途径。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优秀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设立专项助学金:助学金金额平均2000元/人.年。
(3)对家庭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学院给予生活补助,解决生活困难。
(4)在校内设立了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特困生自食其力,完成大学学业。
二、奖励、激励方面: (1)入学奖学金:学院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高分学生进行一次性奖励1000—4000元/人。对紧缺行业的专业(矿井建设、矿山机电、矿山安全)报考者设有专项奖励1000元/人。
(2)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30%,最高额30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人.年。
(4)单项奖:学院对特殊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100—500元。
链接相关文件:
返回 |